关于组织参加“药祖桐君杯”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0:42浏览次数:

各学院: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会将于20217-11月举办“药祖桐君杯”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组织学生参加本届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17月—9月):参赛团队可登录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服务网(http://cxcy.zcmu.edu.cn)或点击“第三届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微信平台子栏目中“参赛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915日。

2.校赛:拟安排在10月上旬,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全国复赛推荐:学校按照全国复赛推荐名额足额推荐作品(要求上传参赛项目的PPT演示文稿、创业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推荐的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复赛(网络评审)参考。

4.全国总决赛(10月—11月):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国总决赛候选项目180项进行网络评审,择优选拔产生入围现场总决赛的金银奖项目90个。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紧扣新时代要求和中医药行业改革发展主题,突出中医药行业特色和优势,助力中医药人才培养、行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健康领域紧密结合的新产品、新服务、新科技、新业态和新模式,以及促进中医药文旅、医药制造业、医药批发和零售、保健和社会工作等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历届全国性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大赛等)金、银奖和前两届大赛金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赛道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新创意赛道(本科生创新创意组和研究生创新创意组)、创业赛道(初创组和成长组)、红旅赛道(公益组和商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新创意赛道

1.本科生创新创意组。参赛作品具有较好的创意或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作品能够彰显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具有较为鲜明的中医药文化特色,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中医药院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研究生创新创意组。参赛作品具有较好的创意或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作品能够彰显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具有较为鲜明的中医药文化特色,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中医药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创业赛道

1.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61日后注册),且未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中医药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2.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6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6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1轮次以上(含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中医药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

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红旅赛道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可以参加该组,可参加创业赛道。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和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重点做好宣传动员、团队组建、项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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